是什麼樣的人,會讓我們奮不顧身愛上,願意為他付出一切?我只是想問,我們都很容易的把愛說上口,但是,什麼讓我們不顧一切呢?
我們常說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,什麼是對的人?有觸電的感覺,就是對的人嗎?誰也說不準,於是,我們就周旋在對與不對的人之間,在快樂與悲傷之間游走。
另一個質疑的點是愛有保存期限嗎?愛要放多久感覺才會變?如果人可以長生不老,愛就會持續下好幾個世代,難道愛這麼雋永不朽嗎?
在初嚐愛情的滋味時,我們都不知道愛也會變的平淡無味時那是怎麼樣的感情,愛情裡的爭執時,都會讓我們懷疑愛真的很簡單嗎?當我們質疑時,愛的感覺很快的都溜走了,問題出在那裡?
我的一個朋友,他對愛的解釋,只在上床與下床之間的速度,他說那樣最簡單,但是他也是我們之間喝酒時最容易醉的一個,也是最空虛的一個,我想他解讀愛太過簡單了。
與一個人牽手不代表可以走的長久,上床只是有些人習慣的發洩,但那並不代表是愛,畢竟,要和一個自私與看待自己慾望的人在一起,那是很痛苦的事,與他(她)相處還要戴上面具,這一點是很令人難受的,不管我們有多愛這個人。
很多人說愛太沈重,說喜歡誰總可以吧,沒有必要天長地久,只在乎曾經擁有就夠了,畢竟,誰還會相信明天?我想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意願,而且愛很主觀的,說了就算了!只是長得帥或是長的漂亮的男女,激起的是一種衝動,不是一種感動。
愛人,可以等待,但是感動的愛情故事,總是要自己擔綱,沒有替身上場的人生大戲,這場戲要先感動自己,才會感動別人。